法院与公证处联合探索“第三方介入式探视” 济南历下法院“治未病”巧解探视难

来源: 闪电新闻 2023-06-19 16:11:47


(资料图)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9日讯 “法官姐姐,我的想法改变了,我会认真考虑我的婚姻。”2023年六一刚过,翟某终于在齐鲁公证处大厅见到自己的儿子,也意识到自己长期以来的行为给孩子造成了多大的影响。这是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与齐鲁公证处探索“第三方介入式探视”中的一幕。近年来,济南历下法院家事团队秉承能动司法理念,针对离异家庭儿童探视难这一实际问题,把调解工作再向前延伸,抓前端、治未病,力求多途径、源头上化解这个“老大难”问题。

翟某曾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去年冬天,有位女士来济南历下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因为人身保护令必须在法院受理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法官必须首先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以便保证当事人获得有效保护。面对法官,这位女士倾诉了自己的委屈,男方不干家务、不陪孩子、脾气暴躁,她起了离婚的念头。然而,在女士向男方翟某挑明离婚之意后,翟某在家大发雷霆,吓得她只好带着孩子回娘家住。但翟某仍旧不停给她打电话,并多次在家门口堵人。为了躲避男方,她拒接电话,也不回家,不想翟某竟去她单位闹事,还到她娘家门口大喊大叫,深感不安的她想用人身保护令阻止翟某。

在法官明理释法后,女方决定起诉离婚。但由于庭审中翟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只得判决二人不准离婚,但向其下发了《家庭教育督促令》,要求翟某改变在家里急燥爱发脾气的行为。女方早已搬回娘家居住,翟某见不到孩子,有一天,翟某终于忍不住到学校外面去等候儿子。见到儿子,他上去就抱住孩子,拉着孩子跟自己走。孩子吓坏了,来接孩子的女方立刻报了警,并再次向法院求助……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虽然二人婚姻仍在存续期间,但是我们根据经验判断,后期他们还会再次因为离婚官司对簿公堂,到时孩子探视权的问题会再次摆到他们面前,对孩子的成长将会产生更恶劣的影响。所以我们决定提前将‘第三方介入式探视’的方式引入到这起纠纷的解决中,把工作做到前面。”济南历下法院家事团队罗琳法官介绍。

“第三方介入式探视” 就是由公证处担当“第三人”角色,按照一定的探视流程和方案,在公证处完成孩子的探视,以免除相关当事人的戒备心和不安全感,全程有监控和记录,“这样在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女方就不用担心男方会做出不恰当的行为,也能保障男方看孩子的权利,也可作为双方日后诉讼的证据。”罗琳介绍。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翟某终于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表示将会认真考虑自己的婚姻关系和后期孩子的探视问题。

因探视权涉及人身权利,难以强制执行,长期以来,离异家庭儿童探视问题一直是法院执行的一大难点。“第三方介入式探视”仅仅是济南历下法院的一个有益尝试。下一步,济南历下法院将联合妇联、团委等社会各方力量,多方探讨增强家长履行探视权法定义务的主动性,协助离异夫妻建立起新的互动方式,让孩子得到父母及时的呵护,让社会有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曹宁 通讯员 时光 报道

关键词:

你可能会喜欢: